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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超 我是一名高三在校學生。我媽媽因為講真像被邪惡非法判刑四年,至今未回。我爸爸極力反對我跟媽媽學大法,逼著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現在聲明:我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2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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