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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文婧 我曾經在學校組織的反對大法的活動中籤過字,現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對師對法不敬的行為全部作廢。在以後的修煉中,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8/1153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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