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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文忠 2001.1.19,因為家人堅持修煉大法被當地邪惡綁架到戒毒所,邪惡要求家屬必須填寫一份“不修煉”的保證書才肯放人。為了儘快接回家人,我違心的寫了“保證今後她不煉了”。回家後,我越想越不對:自己也是個大法弟子,怎麼能夠做這樣的事情呢?兩天後,我找到家人的單位和當地公安局,又從新寫了一份嚴正聲明,聲明前一份“保證”作廢。現在我明白了,當初自己寫“保證”是配合了邪惡。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堅定的做師父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115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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