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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吉素華 2000年2月,鄉政府的邪惡人員逼迫我在一張背叛大法的紙上違心的簽了自己的名字。2000年9月,在邪悟者的誘導下交出了大法書和師父法像。2003年3月我送真像傳單和光碟被邪惡之徒告發被抓,當邪惡說:你發傳單和光碟,按照23條規定關你55天有意見嗎?我沒有用法來衡量對與錯,動了人心,心想關就關吧,當時就寫了一個“無”字。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我決心痛改前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徹底與舊勢力決裂,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115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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