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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先華 我在勞教所期間,因為長期沒學法,對師父、對大法堅信不夠,產生私心,有不想再承受了的思想,做了用金錢買通管教想出去的事,不但沒有出去反而又加了9個月。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後,才認識到這樣做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我嚴正聲明:自己在勞教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廢。今後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115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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