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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世芳 我於99年8月被派出所叫去寫檢查,我不寫,我說寫不起,那些惡警就罵人,非要我寫,後來惡警寫好後,硬要我在“檢查書”上簽字,我就在上面簽了。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我在明慧網上看了很多文章,深受啟發。現在此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寫一律作廢。今後一定要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115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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