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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瑞芝 我97年得法。99年在街道工廠的逼迫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我因修煉大法身心受益無窮,從身體多病變成身強體壯,我沒能證實大法,反而給大法抹黑,心中悔恨難以言表,我唯有以實際行動去洗刷污點,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名真正實修合格的大法弟子。我宣佈我寫的“不修煉”的保證書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4/19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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