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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利榮 2001年1月,邪惡闖進非法抄家,搜走了大法書和資料。縣公安局610邪惡將我們夫婦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留,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其間,我們在邪惡的記錄上蓋了手印。邪惡還逼迫學校將兩個孩子趕出了校門。我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寫下了所謂的“認識、保證”。在被放回家的時候,應邪惡要求我們簽了名,蓋了手印。特此嚴正聲明:我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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