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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文素春、陳德科、陳強 我99年7.20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放回家時被迫簽名。一次到外地講真像、發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惡警的恐嚇下親人抄寫了誹謗大法的東西,被非法罰款一萬元,我兒子還被逼支付惡警吃喝玩樂的花費三、四千元。聲明:我和家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0/115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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