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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明生 我於1996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自己的各種執著心和怕心,在區政府非法的高壓迫害下,在公安局辦的幾次強制“洗腦班”期間,接受了邪惡勢力的“洗腦”。寫了“保證書”,還有“揭批材料”,並且上了一次電視。給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負面影響,沒有起到一個大法弟子應該起到的作用,沒有對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向邪惡勢力低了頭。經過認真學法和同修們的幫助,通過自己深刻的反思,深深感到這對一個大法修煉者來說是最大的恥辱。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錯誤,深感師父的慈悲苦度和大法的威嚴。特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並重新走入正法中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5/191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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