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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蕭紫玉 我在2005年11月2日下午去同修家取《明慧週刊》的路上被邪惡跟蹤後被綁架到當地的派出所,11月3日下午被送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屋裡人很多,不能睡覺,白天還要幹活,使我身體很虛弱,頭痛、迷糊、血壓升高。16日下午,派出所帶我的兒子、兒媳陪我到醫院檢查,經醫院檢查確診為高血壓、冠心病,後將我放回家。在派出所裡的時候,在警察、兒子、兒媳的壓力下我簽了不應該簽的字。我現在很後悔,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同時連累了同修,關鍵的時候沒有想到師父、想到大法,理智不清,承認了邪惡的迫害,做了糊塗事,教訓深刻。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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