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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剛 我從1997年初開始修煉大法,身心受益。2005年10月25日早晨,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數人突然闖入我家,將我和我妻子綁架,並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及大法書籍等。到公安局以後,他們將我雙手銬到背後,並一再逼問:“你煉沒煉法輪功?”,在他們的一再逼問下,我說:“沒煉”。現在想起來,心中十分悔恨,在當時沒能說真話,沒做到堂堂正正,真的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因此嚴正聲明在壓力下違心所說的假話作廢。今後決心學法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成為一名真正的名符其實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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