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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珀辰 我因洪法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在服刑中的高壓下分別寫過兩次“三書”,這都不是我自願的。出獄後通過學法,認識到是錯誤的,聲明作廢。我一定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按師父講的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115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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