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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衛國春 我曾兩次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別人代寫了一份“保證書”,我按了手印。聲明:代寫的“保證書”及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115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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