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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兆波 我在同修的幫助提示下,使我回想起,我於1999年8、9月份,派出所的戶口員帶著“不學法輪功的表”,到家來不叫我煉功了,我在表格上也簽了自己的名字。今聲明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5/1158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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