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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廖洪珍

    我於1998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使我的身體非常好,而且淨化了我的靈魂。因2000年2次上北京證實大法,於2001年1月5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在管教人員偽善的勸說下,再加上那些邪悟者的歪理邪說的迷惑,由於自己執著心太重,學法不深,被邪魔鑽了空子,從而走上了邪悟,寫了“悔過書”,給大法帶來了損失。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及與其他功友交流,才知道自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更深切感受到了曾經向邪惡妥協的恥辱。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的、所做的違背大法的言論和行為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決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6/19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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