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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蘭 以下從2000年至2003年在勞教所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由於怕心,違心寫的二份所謂“決裂書”;一份所謂“認罪、認錯書”;違心寫的“自殺經過”;全部“加期關押”的簽字。今後,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按照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走好每一步,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6/115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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