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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嚴元蓉 2005年5月9日下午,我發放真像資料時被惡人舉報,後數名惡警將我綁架到派出所,10日被非法押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了36天。6月15日被釋放後,我戶籍所在的辦事處的610邪惡頭子將我騙到了區強化洗腦班非法關押了3個月。在洗腦班的強制高壓下,自己做了一些違背大法與師父的錯事。嚴正聲明:我在強化洗腦班期間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寫的所謂“檢舉信、我的認識、傳單的危害、悔過書”、所有簽的字和蓋的手印)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只走師尊安排的正法之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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