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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方華 2000年10月我去北京正法回來,公安審訊我叫我寫檢查,我不寫,我妻子寫了一份“檢查”交上去。還有2001年國慶前武保科長叫我簽寫表,我不簽,武保科長不經過我本人同意,冒名頂替我簽了字,現聲明這些是無效的、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6/191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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