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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振紅

    今年9月24日晚,警察發現了我和兩個功友的住處,非法抄家。他們把我們帶到了“洗腦班”,強行讓我們寫“保證”。我絕食抵抗,於10月1日被無條件釋放。沒能聯繫到其他功友,有些絕望,同時又被警察跟蹤。由於對“情”的執著,就又回到男朋友身邊(常人),說了違心的話。他聽後很高興,給我安排了住處,又很關心,使我很感動,因而被常人的求安逸之心帶動聽從了他的安排。魔也正抓住了這一點,在一步一步地安排,當時的我沒有意識到。住在他家沒幾天,31日下午,警察又一次發現了我,後來得知,他們已經調出我的戶口。早在親戚、朋友家住的地方,安下了埋伏,由此他們把我帶到了派出所。由於警察的施壓和朋友的勸阻,我同意寫下了“保證書和決裂書”。被魔牢牢控制的我,不知不覺在做著違背大法的事。我想寫完就沒事了,可是魔又施壓恐嚇我說,男朋友有窩藏罪,逼我揭發他人。由於對於“情”的執著,我又一次被魔利用了,於是說出了一些功友,還交了書。當時寫東西的時候,手是麻木的,但並沒有意識到是師父在點化不該寫。寫完後,想了很多,我這無形中,給其他功友帶來多大的難,給自己造下多大的業。越想越難受,這不是在出賣佛嗎?罪過何等之大!不認師父,誹謗師父,我知道這是天罪不可饒恕。做這件事時,就想讓師父把我形神全滅。我知道本性的一面很明白,可畢竟破壞法的事我做了。想了一夜,最終決定還是離開,就趁早晨買早點的時間跑了出來,找到功友。見到他們時,我哭了,為了這個情,背叛了師父,背叛了法,還出賣了神,我真傻,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覺,由於對情的執著,我付出的代價太大了。這段經歷使我更深刻地明白,只要有一點兒人的東西,魔都會看得很清楚而鑽空子,修煉的路是嚴肅的,是自己這樣的,誰也代替不了的,差一點都不行的。師父在《路》這篇經文中指出“作為一個修煉的人,這個污點如果不能洗刷掉,將意味著甚麼,你能想像得到嗎?”我很清楚這句話的含義,很清楚自己的使命。“在這開天闢地都沒有過的慈悲與佛恩浩蕩下,如果還做不好,怎麼會還有下一次機會呢?修煉與正法是嚴肅的,能不能珍惜這段時間,其實就是能不能對自己負責。(《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我知道自己已經走了錯路,慈悲的師父還給我洗刷恥辱的機會。今後要精進學法,在法理上認識法,找出自己的執著,去掉它,在講清真像上,加倍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洗去自己的污點,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不要愧對於師父偉大的慈悲,不要愧對於師父為我承擔的一切,也不要違背自己敢冒天膽簽下的誓約,堅定修煉。現聲明自我修煉以來,所說所寫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堅定修煉,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7/19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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