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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慧卿

    2003年11月15日,我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非法抓走,被非法判勞教兩年。70歲的我,在勞教所迫害下,出現了嚴重的”病態”,勞教所怕擔責任,給辦理了保外就醫。回家後,邪惡仍不放鬆對我的迫害,讓我寫“思想匯報”,我寫了不該寫的。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工作單位、區610的高壓威逼下違心所說、所寫的“不修煉保證、悔過書”以及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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