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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方進 我是1995得法的。1999年共產惡黨迫害法輪功,當時我照常在家看書煉功,也和單位同事講真象。後來由於自己忽視了學法、發正念,被邪惡鑽了空子,被單位同事舉報,家被抄,我回家後被派出所帶走,邪惡讓我在拘留證上簽字、按手印。在此嚴正聲明這一切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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