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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維珂、肖朱琳、韓秀彩、辛成菊 我是98年喜得大法。99年7.20迫害以後,堅持學法煉功,為還大法、師尊清白,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後被惡警非法關押,惡警利用親情、恐嚇、威脅等方式,使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後惡警上門騷擾,又寫過2次。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會珍惜師父給我歸正的機會,加倍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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