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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安秀英 99年7.20時,街道辦事處讓我寫“保證”,家人就給他們寫了,具體寫的內容我也沒看。但我悟到不管怎麼寫,只要給邪惡寫“保證”,都是不符合大法的。我也曾去街道往回要過,他們說早就沒有了,我就口頭向他聲明作廢。現在明慧網上正式聲明:給街道寫的“保證”作廢。我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在大法中堅修,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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