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王愛華、宋俊梅
凡是我們在修煉過程中不符合法輪大法的一切行為和言論鄭重聲明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3.8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5/9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