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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佘廷友

    在2001年5月以前,由於我在派發大法真像資料時都非常順利,所以一時歡喜心大起,於晚上10點鐘左右和同修一起,在出租車與行人停下圍觀的情況下,還旁若無人的貼材料、噴真象,結果被抓。在看守所裡,我悟到不能一錯再錯,堅決不配合邪惡。所以我每天都堅持煉功、背大法、《洪吟》。在我絕食(要求釋放)20多天的情況下,我的身體呈現非常瘦弱,公安人員害怕我死在看守所裡,就答應我回家取保候審。由於當時人心太重,竟在取保候審的材料上簽了字,而且還說了向公安人員妥協的話。現在我悟到:順從邪惡就是錯誤的。所以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要精進實修,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與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8/19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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