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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巖 7.20後,我曾三次遭到非法關押、迫害。第一次是在99年8∼11月份,當時是由我原單位的兩個一把手擔保寫了“保證”。第二次是在2000年春節期間,後來讓我女兒擔保寫了“保證”。當時,我還對他們的擔保表示了感謝。嚴正聲明:單位和女兒擔保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徹底剷除共產邪黨的一切流毒,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走正大法修煉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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