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樂松
本人在洗腦班上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