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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費淑娟 2001年,因發真像資料被非法拘留後,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關押,迫於壓力違心的向邪惡妥協,做了不應該做的事。還曾經在壓力下被記者攝下了一個鏡頭,並違心的說了一句“與大法脫離”的不可饒恕的話,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慈悲的師父。99年11月份,我把當時同修們的交流資料全部燒掉,還誤將師父的經文一起燒掉了,曾三次將《明慧週刊》和《歸路》燒掉。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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