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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蘭 我於95年7月13日有幸得大法。2002年3月13日被邪惡強行非法勞教三年,曾被罰站、高壓電棍電擊、強行“洗腦”等。我違心的向邪惡妥協,還被強行洗腦。在此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徹底的否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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