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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忠華 我從今年9月3日至9日因散發傳單,講真像被邪惡人員拘留6天。在這6天裡,被邪惡人員的控制下所做的一切,如簽字,按手印,寫“保證”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一定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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