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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邴麗 由於邪惡之徒非法抄家,把家人帶到派出所逼嚇寫材料,到敏感日就找我去派出所簽字(他們問,我答,他們寫)在當時的邪惡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揭批材料”。學習了師父的經文認識到其嚴重性。現在我嚴正聲明過去所簽的字、“揭批材料”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在正法中蕩去一切污垢,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9/193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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