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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偉 99年7.20以後,我在共產邪黨的迫害下,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三不保證”;2000年丈夫(大法弟子)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後,因為怕心,自己又錯誤的燒掉了師父的法像和部份大法書籍;特別是2002年丈夫再次被邪惡非法抓走後,在邪惡兩次抄家時,自己因為怕,又配合了邪惡。聲明:以前自己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緊跟師尊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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