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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長春、羅學京 我96年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大法,困擾我多年的疾病不治而癒,無限感激偉大師尊對我的救度之恩。99年7月,邪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自己去京上訪被邪惡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非人折磨,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給邪惡寫了“不修煉”的保證。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強制下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師尊交代我們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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