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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惠珍 我是98年冬得法的。因學法不深,不能站在法上去認識法,自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向邪惡寫了兩次“保證書”,毀了大法書籍,給大法造成了嚴正損失,也放棄了學法煉功。這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堅信,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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