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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華 以前我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邪惡迫害中我寫了“悔過書”,做了我不應該做的事。我特此聲明我寫的“悔過書”全部作廢。與舊勢力徹底決裂。從今以後堅決維護大法,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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