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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英 因做大法真相資料,曾被非法拘留過,警察讓我在拘留單上簽名,說我擾亂社會秩序。修煉是嚴肅的,在此我要嚴正聲明:我在所有拘留單上的簽名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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