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崔軍
在看守所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