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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淑珍

    1999年10月的一天,派出所惡警來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它說:“煉,就拘留。”當時我因怕心,就小聲說了句:“那就不煉了。”它又拿出一張寫著“不在公共場所煉功”的紙叫我抄,我抄了,並簽了字。1999年12月,因去天安門證實法被綁架回當地拘留,非法提審時,我默認了邪惡的迫害,女兒代我寫了“保證”,又把著我的手簽了字。後來,公安局找到教育局,並報到市組織部,逼我寫“保證”,女兒代寫了。2000年春節前,我又被逼寫“保證書”,又是女兒給寫了。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他人代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堂堂正正的修煉,以法為師,緊跟師父的偉大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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