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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蘭 2002年春,我在趕集的路上,被派出所惡警堵住,把我騙到派出所,它們問我“學不學,還煉不煉功?”我告訴它們:“學、煉!”後來它們強行把住我的手,在一個表格上按了手印。2005年12月22日中午,派出所惡警又到我家騷擾,迫我上警車去照相,我拒絕,後來丈夫幫我找到一個舊照片,兒子給交了。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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