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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殿新 我於一九九六年得法。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單位有關領導叫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寫出“今後不准煉法輪功、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當時為了應付就寫了一份“保證書”。後來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和看《明慧週刊》同修寫的切磋文章,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為此,我今天特此聲明:我過去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緊跟師父修煉到底,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要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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