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秀英 2001年,我曾說過“不煉功”並簽過字,在市拘留所簽過兩次,在派出所簽過三次,在鎮上簽過一次,家屬代簽過三次,還在邪惡的逼迫下照過兩次像,在市拘留所被錄了像。現在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