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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湖

    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時,當時單位裡找過所有的煉過法輪功的人,要求每個人必須寫保證書表態“不煉”才能過關。我當時由於有怕心,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感到很慚愧。今後我決心好好修煉,才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現在我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5/11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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