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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秦榮 在99年7.20以後我所寫和我丈夫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全部作廢。按師父說的去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越最後越精進,不給自己將來留下遺憾,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5/1172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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