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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志芳 凡是我在看守所、勞教所在邪惡的強迫下所說的和別人幫我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及強迫抄寫的統考作業,以及我簽的名和自己寫的“保證”、“認識”等等一切不正的言行,特此聲明全部作廢。這是我對大法學的不夠、不深、不透的原因,也是我對大法認識不足,悟性不好和怕心重的關係,所以沒有按照師父和大法的要求去做,我對不起師父。師父把我從苦海中救出來,我下定決心今後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將功補過彌補自己的不足,永遠跟師父走,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6/1173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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