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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榮繼 2000年12月30日,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惡警非法到看守所進行慘無人道的人身迫害,直至生命垂危。它們不但不放人,還喪失人性的又把我押送到勞教所進行迫害。2001年3月,我被當地派出所押回後,惡警逼我家人代寫了“不再去北京”的保證書,我違心的在家人代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在此嚴正聲明:我在“保證書”上按的手印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定正念,剷除邪惡,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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