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成桂 我在99年元月27日得法,因學法時間短,對法認識不夠。曾在99年7.20後燒燬過站裡的一面大法旗。我非常後悔。以後我要好好學法,放下人心,認真做好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以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