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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世英 99年7.20以後,在我住地的派出所的壓力下,我交了大法書,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的苦度。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壓力下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所有不敬的一切作廢。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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