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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素月 我是2005年10月17日下午6點在單位門口被街道辦事處的惡人綁架到洗腦班的。我被迫做了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聲明:我在洗腦班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把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補回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8/1174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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