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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才 在迫害法輪功的99年,不法警察強迫我們煉功人在他們已經打印好的“今後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後來他們又讓我們寫一個“不煉功”的書面保證書,別人代替我寫了一份我聲明一切“保證”和口頭說的“不煉功”都通通作廢。我不承認舊勢力強加給我們的這場迫害,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0/1175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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